她是「第一個被執行死刑」的女明星 槍決前冤枉大喊:「這不公平!」
但此時的程春蓮卻絲毫沒有意識,自己在踏向萬劫不復的深淵之中……
正當程春蓮還在為自己天衣無縫的計劃竊喜時,
1986年6月,一封檢舉信直接遞到了湖北黃石市檢察院的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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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封匿名檢舉信,信中,這位民眾詳細地將程春蓮的受賄時間、地點、事件和參與人員全部列出來。
面對突如其來的檢舉信,檢察院十分驚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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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即決定,對程春蓮倒賣石油案件展開立案調查。
據相關數據的統計和調查分析顯示,程春蓮從梁某那裡,
先後共購得2827.496噸汽油,2491.096噸柴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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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將這些石油倒賣給浠水縣石油公司,而收穫巨大利潤。
程春蓮面對檢察院強有力的證據,只好供出幾個存摺。
存摺分別放在不同的城市和地點,由此也可以看出程春蓮的「良苦用心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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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合計,從程春蓮的存摺里共繳獲27萬元人民幣(約新台幣120萬元)
程春蓮不覺得自己做錯事,她認為,在那個年代,石油短缺。
就是因為自己從外面搞到了石油,才能解決國內石油荒蕪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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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油的問題一解決,國內的工業、農業才能正常化運作。
對於自己從中謀取的利潤,程春蓮則表示:「這是別人為了答謝,自願給出的費用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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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春蓮的案件、成了當時湖南省最大的受賄案件。
她怎麼也沒想到,自己竟然成了全國六大經濟犯罪案件之一!
對於程春蓮受賄一案,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位老法官也拿不定主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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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是,法院專門召集來了各省、各市的法學專家,對此案進行分析研究。
其中不乏來自湖北武漢大學、中國政法大學的一些法學專家及教授。
因為程春蓮案件事發在國內的轉型時期。
國家正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跨越,法規也在不斷健全、完善。
對於程春蓮如此惡劣的受賄案件,應當嚴厲打擊,從重處理。
最終,程春蓮被判處死刑,並實行槍決。
1992年4月,在面對槍決的那一刻,她依然堅持己見,甚至喊出:
「我做了那麼多貢獻,為什麼沒有獎勵?現在犯了錯卻要死,這不公平!」
自此,程春蓮成為了第一個被執行死刑的女明星。
程春蓮的下場令人唏噓,她將為自己所做的一切、付出代價。
同時,她的事件也告誡著我們:「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。」
無論任何時候,我們都不應該去觸犯法律的邊緣。
參考來源:今日頭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