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年人再婚!65歲男「晚年找老伴」退休金被花沒了 真實經歷:最擔心要養她「還養她兒子全家」
前言:
六十五歲的劉大爺,他在初婚老伴去世三年之後,就和單身的李阿姨好了,在互相了解之後,兩個人就達成以同居的方式搭夥過日子的協議。雖然兩個人沒有領取結婚證,但劉大爺卻依然用一顆真心對待女方。
然而,劉大爺的一片真心,卻並沒有換來李阿姨的真意,兩個人最終不歡而散。劉大爺在痛定思痛之後,總算明白:老年人找女人搭夥同居並不容易,有很多的事情需要擔心。一旦自己疏忽大意,輕則傷財,重則傷情。
劉大爺:
我今年六十五歲,老伴在三年前因病去世。老伴去世之後,我原本打算一個人了卻殘生。我過了很長時間的單身生活之後,感覺一個人過日子挺好的。老伴在世的時候,脾氣急躁的她動不動就會在家裡大發脾氣,一不高興就在家裡摔摔打打的,讓我的日子過得很不安寧。
老伴去世之後,我雖然很悲傷,但既然生老病死是人的自然規律,無人能夠避免。所以對於老伴的去世,我能夠看得開,並且很快就從鬱悶的情緒走了出來。我每天一個人吃飯,一個人睡覺,雖然日子過得略顯孤寂,但習慣了也還好。並且,家裡沒有老伴摔摔打打的聲音,我多年失眠的毛病也不藥而癒,讓我很是欣喜。
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一年,我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好,反而非常享受一個人過日子的寧靜。然而,我的身體卻不爭氣。在一個夏天的晚上,我突然血壓升高,引起了腦梗。還算我命大,我剛剛倒地不久,就被來家裡給我送西瓜的女兒發現,迅速地將我送到了醫院。
幸好搶救及時,我不僅撿回來一條命,也沒有留下什麼後遺症。只是,從此之後我就不敢一個人在家裡呆著,害怕同樣的狀況再次發生,到那時候,我不可能還有這麼好的運氣。女兒讓我去她家裡生活,我不願意去。我在自己的家裡住著挺好,不願意去女兒家裡,看著女婿的臉色過日子。
我和女婿的關係一直不好,如果我搬到女兒的家裡居住,可想而知女婿會有多麼的恨我。我原本想給自己找一個保姆來著,但我去保姆市場一問,發現雇保姆的價格昂貴。雇一個住家保姆的費用,和我的退休金不相上下。
我自己能吃能動,還能自己買菜做飯和做家務,我之所以要雇住家保姆,只不過是需要一個陪伴,在我病情發作的時候,及時地將我送到醫院而已。我根本不需要保姆為我做什麼,卻要白白付給她不菲的工資,我覺得太不划算。
後來,我在朋友的介紹下,認識了五十八歲的老李。老李每月退休金二千多(約新台幣1萬元),有一個已經結婚的兒子。老李因為把房子騰給兒子做了婚房,所以她就成為了無房戶。她租著一個月租六百多(約新台幣3千元)的老破小,過著三餐難繼的日子。
雖然老李的經濟狀況不好,我也並不嫌棄。我是個大男人,從來沒有想過覬覦女人的錢財。我反而認為經濟條件不好的女人,她才會更加地珍惜我,會好好地和我過日子。和老李交往後不久,我就向老李提出了同居的要求。
老李說只要我答應她一個條件,她就會同意和我搭夥過日子。她讓我將退休金存摺交給她保管,說這樣她才會有安全感。她信誓旦旦地向我承諾,她絕對不會亂花我的錢。我覺得我和老李都是一把子年紀的人,她不可能坑害我,就毫不猶豫地答應了老李的要求,當時就將退休金存摺交到了老李的手裡。
老李拿到了我的退休金存摺,表現得非常開心,她第二天就搬到了我的家裡,和我過起了同居的日子。雖然老李是女人,但我並沒有男尊女卑的思想。我倆在一起過日子的時候,我在家裡比老李做的家務多得多。我不是一個懶惰的男人,不像別的男人那樣,認為女人做家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,男人就理應在家裡做甩手掌柜。
我對老李沒有任何要求,我唯一的要求,就是她不要給我氣受,在我犯病的時候,及時地將我送去醫院就行。老李總是說我是一個好人,但她卻並沒有因為我是好人就善待我,她反而利用了我對她的好和信任,貪污了我的錢財。
我發現老李貪污了我的錢財,是在我倆同居滿一年之後。當時我的女兒要買車,手頭缺兩萬塊錢(約新台幣8.8萬),於是就找到我,讓我暫時借給她周轉,說等她有錢了一定還我。我心想,不就是兩萬塊錢嗎?以我每個月六千塊錢(約新台幣2.6萬)的退休金,別說兩萬了,就算四萬塊錢(約新台幣17.7萬),我也拿得出來。
女兒買車是好事,證明她的小日子過得蒸蒸日上,我高興都來不及,絕對要支持。於是,我就興沖沖地找老李拿錢,告訴她,我女兒要買車,讓她拿出兩萬塊錢。誰知老李支支吾吾半天,卻說我的退休金全花沒了,沒剩下一分錢。
這下我可是徹底地傻眼了,心想我一年的退休金加起來,怎麼說都有七八萬(約新台幣31萬-35萬)。我和老李同居的這一年,除了買菜做飯,沒有任何的大宗消費,絕對不可能花得一分不剩。於是,我就逼著老李說出錢的去向,否則我就不讓她吃飯睡覺。
老李見我豁出去了,終於對我說了實話。她說我的退休金全都貼補她兒子過日子,用來改善他兒子的日常生活。她見兒子的日子過得不寬裕,心裡不落忍,於是就隔三岔五地給兒子轉錢,不知不覺中,我的退休金就花得一分不剩。我一聽說自己的退休金,居然被老李的兒子花得一分不剩,氣就不打一處來。
我天天都逼著老李將我的錢拿回來,老李拗不過我,只好給兒子打電話。老李的兒子很快趕到,但他並不是來還我錢的,而是找我討要補償。他說他的母親跟著我過日子,花我點錢怎麼了?他罵我不是個男人,又想要女人陪,又不想花一分錢。
不僅我的錢沒能要回來,我還被老李的兒子氣得足足在床上躺了三天。當我的身體稍微好轉之後,就讓老李收拾好她的東西,趕緊從我這裡走人。我說家裡的廟太小,容不下她這尊大神。我不僅要養著她,還要養著她兒子一家人,我才不做這個冤大頭。
即使我把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,老李居然還不願意走,她口口聲聲地說想繼續和我過日子,她以後一定會對我好。我早就看透了老李斂財的居心,才不會上她的當。我告訴她,如果她想和我繼續過日子,就要拿出改正錯誤的態度,就不能再管著我的工資卡。
老李聽說以後不能管著我的工資卡,跑得比兔子還快。對於老李這樣的表現,我倒是沒覺得意外。這種只認錢不認人的物質女人,走了也罷,我並不覺得惋惜。我只惋惜自己看錯了人,枉費了我對她的一片真心。
結束語:
很多自身經濟條件不好的中老年單身女性,她們總是希望找到一個「人傻錢多」的男人,改善她們不堪的經濟狀況。作為單身的老年男性,我們在找二婚老伴的時候,一定要擦亮雙眼,千萬不要和那種只認錢不認人的物質女糾纏。
在只認錢不認人的物質女人眼裡,毫無感情可言。老年人之所以要找二婚老伴,無非是希望兩個人互幫互助,共同攙扶著度過晚年。然而,只認錢不認人的物質女,她們一旦發現老人得了重病,或者是耗盡的錢財,就會迅速地腳底抹油,一走了之,根本不會管男人的死活。
老年男性如果不小心找到這樣的女人,和這樣的女人共同生活,對於男人來說,無異於一場災難。
文章參考:今日頭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