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手才是最後的愛!工人兒觸電進ICU「聽完醫師的話」 老母「抬頭一看3孫」:我們不救了

但因為救這一個病人,讓其他十個病人無法來到大醫院,對他們來說是不公平的。

最主要的是,在加護病房中,從來沒有人詢問過,這位病人是不是想繼續活下去。

有時候,連他的女兒都在問他。

「你到底是在積陰德,還是在作孽?」

對於這個問題,黃勝堅無法回答。

但是放棄一個人的生命,真的容易嗎?當然不容易。

除了要過自己那一關,還要承受病人親屬的非議。

黃勝堅就遇到過這樣一位病人。

一位男病人,生命已走到盡頭,不僅醫生知道,男病人的妻子也了解丈夫的身體狀況。

他已經不可能治好了,只會在痛苦中死去。

於是,她在放棄急救同意書上籤了字。

在彌留之際,醫院給男病人打了止痛藥,讓他沒有任何痛苦,走過人生最後一段旅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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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世後,家屬給男病人舉辦了葬禮。

葬禮上,因為病患家屬簽了不急救同意書,她女兒聽到了親戚們流言蜚語。

「聽說沒急救就死了!」

女兒聽到之後,就跑去找母親。

「你怎麼那麼笨,為什麼去簽不要急救同意書?」

從這之後,女兒便再也沒有和母親聯繫,這讓母親非常痛苦,於是她找到了黃勝堅醫生。

「我不知道該如何面對我的女兒!」

黃勝堅同情母親的遭遇,於是打電話給她女兒,最後被對方狠狠地罵了一頓。

黃勝堅聽完對方的宣洩後,緩緩地說道。

「當時你不在現場,甚至不在台灣,你父母關係非常好,她是捨不得你父親受苦。」

「你今天這樣對母親,讓你母親情何以堪?」

幾天後,黃勝堅正在做一場手術,突然接到一通電話,轉到了手術室。

「黃醫生謝謝你,我女兒打電話給我了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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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病患治療時,大多是伴侶陪在身邊,伴侶簽不治療同意書,在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。

但是病人不只有伴侶,還有父母、女兒,還有親戚,他們未必能統一看法。

因此,以後再遇到這種問題,黃勝堅都會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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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將家屬全部叫到醫院來,商量好之後再簽字!」


有人可能會說,黃醫生這是站著說話不腰疼。

如果黃醫生的家屬生命到了彌留之際,他是否能做到死而不救呢?

事實上,黃醫生一直身體力行地執行自己的理念。

黃醫生父親已經去世,去世之前,並沒有進行過度治療,讓老人家體面地離開了這個世界。

黃醫生的父親晚年,血紅素瘋狂往下掉,到了父親這個年齡,是一種非常不好的癥狀。

有可能引發胃癌、食道癌等等。

黃勝堅也是名醫生,他知道自己的身體狀態,於是對黃勝堅說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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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如果生病了,照顧好我,但不要給我過度治療,讓我以最舒服的方式離開這個世界。」

到了病床上,黃勝堅父親表現得非常堅決。

不僅堅決拒絕插尿管,甚至連尿布都不願意包。

有幾個老人願意躺在病床上,吃喝拉撒都被別人照顧,沒有一點隱私可言呢?

「有時候生命的寬度,的確比長度更重要!」

生命為什麼會有意義?是因為可以在有限的生命裡,去做很多我們認為有意義的事。

喜歡畫畫的可以做畫家,喜歡寫作的可以當作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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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自己想做的事,在這個世界上,或者在自己、別人的人生裡留下一絲印記。

如此,生命才能被稱之為生命。

如果我們生病,躺在病床上,什麼都做不到,連說話都成了一種奢望。

這樣的生命,還有什麼意義呢?

沒有意義的生命,還能被稱之為生命嗎?

因此,在生命的最後時刻,我更傾向於有尊嚴地去世。

我不願意躺在病床上,寧願將治療的錢拿出來,去其他城市旅行,吃一點自己想吃的。

最後和家人一起,度過人生最後的時光。

這樣,即使活得短一些,人生也將無怨無悔。

當然,這都建立在當事人同意的基礎上。

畢竟有的人珍惜生命,即使在彌留之際,也不願意放棄自己的生命。

對於這樣的人,我們也應該聽從他們的建議。


由此可見,無論病人是想放棄,還是想繼續治療,我們都應該尊重他們的意願。

這樣,才是對病人最大的尊重。




文章來源:頭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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