幫兒子買婚房!老夫妻「付完頭期、貸款」掛自己名下 媳婦竟以離婚要脅「該如何拒絕」
很多女生結婚前、都要求男方有房有車,但大家都知道現在房價過高,就算是頭期款、也得掏空上一輩的積蓄,有些長輩就想著,買婚房時把房子掛在自己名下,這樣就算女方離婚,也沒辦法把房子分走,那麼,這種方法究竟是好是壞呢?
以下是孟阿姨的自述:
我和老伴育有一子,他考上了好大學、繼續深造,留學回來後找到了不錯的工作,每月薪水已有兩萬多人民幣(約新台幣8萬7)。在親戚朋友的子女中,他是最掙錢的一個,因此我感到十分自豪。兒子哪哪都好,唯獨找的媳婦讓我很不滿意。媳婦長得好看,個性卻好吃懶做,脾氣暴躁,一點也不討人喜歡。想當初,兒子帶她來時,她嘴巴很甜,還主動給我做飯,我看這女孩人美聲甜還勤勞,配我兒子剛剛好,就歡喜答應了。
我們手頭本來有90萬人民幣(約395萬新台幣),給媳婦23萬彩禮後,還要給兒子買婚房。原本我們想去銀行貸款,付完頭期款、剩下的當養老金,但媳婦卻說:「以後要還車貸、房貸,您讓我們怎麼活?所以這房子一定得全款買。」我不太贊同說:「全款買房,肯定得找人借錢,如果你來還錢,那我們就全款買。」媳婦不樂意了,撂下話:「貸款買房也行,但我們經濟壓力大,就晚幾年再要孩子吧。」
她的話正好戳中我的痛處,兒子都快30了,我之所以催他結婚,就是想要抱孫呀~我和老伴一商量,決定還是全款買房,我也跟媳婦說了:「我們可以全款買,但房產證要寫我們的名字,這借來的錢也是我們還,等你們孩子上幼兒園,再把房子過戶給你們。」
後來,媳婦生了孫子,我開始在他們家帶孩子,這一做就是四年,更讓我氣憤的是,我打算等孩子過了百日,就讓媳婦找份工作,她卻說孩子沒斷奶,一年之後再說。孫子剛滿一歲,媳婦還是沒找到工作,她說自己有苦衷,找的工作都很辛苦,每天工作10小時,賺的錢也不多,她不想過這樣的生活,兒子答應了她,等孩子長大了,再說找工作的事。直到孫子上幼兒園,我才回了老家,媳婦則在家待了四年,社會已經不要她了,我看她就是懶。
最近媳婦來找我,讓我把房子轉到他們名下,我那時候說了,等孩子上幼兒園,就要轉給他們。「我是這麼說過,可是如今妳在家一待就是四年,什麼錢都沒掙到,整天只知道偷懶,我心裡不踏實,所以暫時還不能過戶。」媳婦一聽氣得不行,說我騙了她,沒幾天,媳婦打電話告訴我,她在一家高級餐廳工作,一個月6千人民幣(約新台幣2萬6),讓我趕緊把房子轉過去,我說這工作也不一定能一直做,還是等孫子上小學再說吧。
幾年時間過去,她從普通服務員變成了餐廳經理,薪水都快比得上我兒子,工作幹得好還有獎金,而她的性子也越來越暴躁,還經常和我兒子鬧彆扭,這種情況,我怎麼可能放心?全款130萬人民幣(約570萬新台幣)買的房子,我們借了40萬人民幣(約170萬新台幣),這麼多年終於還完,要是我前腳過戶給他們,媳婦就和兒子離了婚,那我不就虧了嗎?所以當兒子媳婦又來找我,我還是不同意。
這下好了,連兒子也不解:「您當初說好了,現在孩子都上小學了,怎麼還不同意呢?」我說:「我每次出爾反爾都有理由,之前是她沒上班不穩定,現在雖然上班了,可是老和你吵架,你倆還能在一起多久?」媳婦怒道:「我們天天吵架,就是因為您總對我有戒心!一直提防我和您兒子分財產,如果您是我會開心?我遲早會和你兒子離婚的!」
從那以後,我和兒子媳婦關係變得很差,他們至今都沒聯繫過我,我就不懂了,要是他們兩個人和和氣氣地生活,到頭來別說房子,我們家所有東西都是他們的,這麼著急幹什麼?難道我會不給他們嗎?
參考來源:今日頭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