癌父當眾下跪!央求「女兒在遺囑上簽字」 女兒心碎:我憑什麼?

陳麗的童年是在每日的責罵和羞辱中度過的。

17歲時,她聽說了外面打工可賺錢了,反正這個家裡也是容不下她。

心一橫,她不告而別就走了,陳樹森在發現女兒的第一時間居然是覺得走了更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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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養一個孩子,就會少一分陳明的錢,這樣窒息的家庭難怪陳麗會走呢!

年輕的陳麗就這樣一個人出去獨自打拚,雖然很艱苦,但是很自由。

勤勞能幹的陳麗引起了同為打工人的丈夫的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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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人你來我往,時間一長,就結婚了。

夫妻倆都是不怕吃苦的人,自然是很快就攢了錢買了房子。

作為父親的陳樹森只覺得女兒在外面賺了大錢不給他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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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向女兒表示陳明身體不好,二老年歲已高,希望有一個安家之所。

陳麗回到家,正好隔壁的鄰居在低價售賣房子,於是買了。

她和父親約定,如果父親能夠在60歲之前還了2萬塊錢,就行了。

而這個房子是自己給家人的準備,她可以接受這個房子是父親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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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這個房子父親居然進行了遺囑「手動」修改,房子的主人變成了陳明!

她絕不接受!

父親為房子下跪,陳明的放棄陳明在小兒麻痹症通過這些年的治療已經好了很多。

他現在找了份工作,足夠照顧好自己的。

這次記者為了調解二人的矛盾,將在外打工的陳明叫了回來。

陳樹森眼看女兒不答應,而自己又知道了這個房子即將面臨拆遷,會獲得大筆的拆遷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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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為了500萬的拆遷費,當著眾人的面給陳麗下跪了,悔恨當初的忽視與過錯。

父母跪兒女,在中國人的觀念中,是違背天理倫常的。

陳麗自然也是無法受得起父親的這一跪,急忙將陳樹森拉了起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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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只要你問心無愧不用跪我!」

陳明看著無可奈何的姐姐和暴躁如雷的父親,心裡很是痛苦。

兩邊都是他的家人,他幫了一方就會傷害一方的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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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他還是堅定站出來表示自己沒有那個房子依然可以過得很好。

兒子的不爭氣和二心讓陳樹森更加愧疚,他一定要把房子給兒子拿回來。

陳麗知道這一切都是父親的固執,跟弟弟沒有關係。

最終同一屋檐下的父女二人在法庭上再次相見。

房子的歸屬權被判一人一半,這起房子糾紛案終於結尾了!




參考來源:搜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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