獨居老人感謝「年輕同事贍養」過戶房產 「14年後卻變臉」氣炸告上法院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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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法院審理後,認為老翁自行書寫《贍養及財產贈送協議》並簽字,雖顧家並未簽字,但隨即雙方就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,以實際行動履行協議,因此贍養義務的贈與關係成立。如今老翁卻稱該協議不成立,顧家人認為該協議效力待定的意見,法院均不予認可。針對老翁之前曾表示,自己是因為婚姻關係變化,需要家庭養老,才需要房屋,法官認為,在獲得房屋贈與前,顧家人已照顧老翁10多年,實質並非顧家人不願意履行贍養義務所致,因此老翁的理由缺乏事實依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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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法院審判結果出爐,認為顧家贍養老人這麼多年,如今老人撤銷贈與,實在有違社會和諧風俗,隨意撤銷贈與也不利於贍養關係的穩定,最終將老人的訴求予以駁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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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想到雙方關係維持10年的贍養關係,最後卻鬧上法院,真的令人不勝唏噓。


參考來源:網易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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