樓梯間堆滿雜物!她氣炸「忍受惡鄰整整2年」快崩潰 無奈曝「擋住消防栓」:火災怎麼辦
這起誇張案件曝光後,4千多位網友為他打抱不平:「遇到這種鄰居,真的倒八輩子楣啊」、「被絆跌倒,他們就是過失傷害!」、「對...台灣就是這樣,死人了才會被注意」、「把東西全部推到他們家門口,把門堵住,讓他無法開門。」、「這是建築物主管機關要處理,是要打建管處。」
還有過來人表示,「我之前檢舉過,檢查過後,東西就會再擺出來。」新北消防發爾麵粉專曾提到,若遇到這種狀況,民眾可先向管委會反映,並撥打市民熱線「1999」或「工務局」報案,而不是119或消防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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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」第16條第2項,住戶不得於樓梯間、共同走廊、防空避難設施、私設通路、防火間隔、防火巷弄、開放空間、退縮空地等堆置雜物、設置柵欄、門扇或營業使用。違者可處4萬元以上、20萬元以下罰鍰,如果不改善或不履行者,可連續處罰。
參考來源:三立新聞